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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利和兴利和兴(SZ:301013)2023-09-27 20:50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 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及衍 生品交易价格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