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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雷尔伟雷尔伟(SZ:301016)2024-08-02 19: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5]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原定日期召开[18] 会议举行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进行,表决意向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其他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8]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提案、表决等内容[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32] - 本规则中“以上”均包括本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