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