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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申菱环境申菱环境(SZ:301018)2023-12-22 21:20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 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