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申菱环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申菱环境申菱环境(SZ:301018)2023-12-22 21:18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境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