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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申菱环境申菱环境(SZ:301018)2023-12-22 21:18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申菱环 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