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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董事会议事规则
英诺激光英诺激光(SZ:301021)2023-10-27 16:43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Ξ=0ΞΞ+ΞΞ{\Xi}=0{\Xi}{\Xi}+{\Xi}{\Xi}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英 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一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