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2024年净利润目标≥6000万元[6][9] - 2025年净利润目标≥7500万元或两年累计≥13500万元[6] 系数与限售规则 - 业绩完成率对应公司层面系数,考核评级对应个人层面系数[7][8] - 未达业绩目标,当年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7] 考核流程与结果处理 - 主管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复核[11] - 结果保密保存,计划结束三年后统一销毁[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