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相关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1] - 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9]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9票赞成,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9票赞成[4]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9票赞成,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9票赞成,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9票赞成,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9票赞成获通过[15] - 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5]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6][17]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9票赞成获通过[18] 财务安排 - 2024年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10] -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组成[12] - 2024年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13] - 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2000万元/年,保费支出不超2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