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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霍普股份霍普股份(SZ:301024)2024-04-28 15:51

董事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阳先生、陈人先生、马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