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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蓝集团华蓝集团(SZ:301027)2023-08-28 18:5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 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下无正文)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审议关于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增加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了 解,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