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报董事会批准[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21]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其他规定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3]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