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审慎尽职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其他 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 2.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经审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