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4]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提提名或任免建议[6]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提名流程 - 与有关部门交流,搜寻人选,搜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11] - 对初选人员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建议和材料[12]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13]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与法律不符按后者执行[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