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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江英)
新柴股份新柴股份(SZ:301032)2023-12-12 15:55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声明人朱江英作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新柴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 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参加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规定。 1 如否,请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