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柴股份新柴股份(SZ:301032)2023-12-12 15:5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开临时会议[22]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通过[24] 职责范围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9]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1]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门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3][14]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6] 信息披露 - 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27] - 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7] - 履职重大问题、提审议意见未采纳等情况需披露[28]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31]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按规定执行和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