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专用账 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使用情况。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二、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总部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 进度、后续建设计划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