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 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朱闻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