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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绿岛风绿岛风(SZ:301043)2024-09-23 18:22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8月27日决议召集,8月29日发布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3日9:15 - 15:00[6] 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4人,持有及代表股份50,000,000股,占股份总数73.5294%[8] - 网络投票股东42人,代表股份119,900股,占股份总数0.1763%[9] 议案表决 -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50,080,700股,占99.9218%[13]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50,078,900股,占99.9128%[15] - 《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50,079,700股,占99.9198%[18] -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50,081,200股,占99.9228%[20] 中小股东表决 - 中小股东对《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80,700股,占67.3061%[14] - 中小股东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78,900股,占65.8048%[17] - 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81,200股,占比67.7231%[22] 律师意见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2]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