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财务总监已征得被聘任人的同意,并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 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基础上进行。经审阅宋月月女士的个人履历等材料,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