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我们认为:聘任夏福坤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夏福坤同志满足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夏福坤 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夏福坤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三、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如下: 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 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夏福坤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