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委员提名与任期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决议与程序 - 所作决议内容违反规定无效,决策程序违反规定,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10]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会议形式与通知 - 定期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13] - 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专人送出或网络方式通知全体委员[13] 特殊情况通知 - 情况紧急时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说明[13] 会议通知附件 - 董事会秘书发出会议通知时应附上内容完整的议案[13] 会议出席 - 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14] 列席人员 - 非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14] 保密义务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4] 绩效评价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6][17] 资料提供 - 董事会秘书提供公司财务、人员职责等相关资料[17] 表决方式 - 表决可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有委员要求记名投票则采用该方式,决议和建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回避与决议生效 - 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议案获规定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18] 情况通报 - 委员会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在决议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情况[18] 决议跟踪 - 委员会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应包含会议日期、议程等内容[19][23]
金鹰重工: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