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 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最多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