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1998年8月完成公司制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505.48万元[11] 激励计划 - 2024年10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4]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53.995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140%[14] - 首次授予43.995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4188%,占授予股票总数81.4799%[14] - 预留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952%,预留部分占授予股票总数18.5201%[14] - 激励对象共计36人,不包括特定人员[17] -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对象须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7] - 财务总监宗娟获授17,019股,占拟授予总数3.1519%,占股本总额0.0162%[22] - 35名核心人员等获授422,935股,占拟授予总数78.3280%,占股本总额0.4026%[2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4]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25]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9] - 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期及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2元/股[33] 程序安排 - 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核实激励对象名单[45]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6]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46] -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草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1] -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前应履行公示、公告程序,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51] -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51] -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虚假记载等情形[51]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5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具备实行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52] - 《激励计划(草案)》包含必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2] -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52] - 公司承诺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激励计划无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52]
中捷精工: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