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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浙江星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覃予)
星华新材星华新材(SZ:301077)2024-08-26 19:31

人员提名 - 覃予被提名为星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条件 - 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有5年以上全职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验[20]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2]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23] - 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情形[28] -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32] -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4] -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未因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被提请撤换未满十二个月[37] -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38] - 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