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 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 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