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孩子王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 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8 号)同意,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3,9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39.00 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