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 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乐友国际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孩子王儿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