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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久盛电气久盛电气(SZ:301082)2024-04-25 21:2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6][7]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持股比例要求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提案[11][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6] - 委托他人投票时,只可委托1人为投票代理人[1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无偿并充分披露信息[18]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电子数据[1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不得迟于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下午3:00[19] - 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5分钟[28]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0] - 股东买入超比例股份,超过部分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二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1]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3]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公告或通知指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刊登信息,篇幅长可摘要披露[41]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拟定修订方案[4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