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新任董事会秘书韩璐女士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韩璐 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