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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7月)
鸿富瀚鸿富瀚(SZ:301086)2024-07-16 18:0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工作负责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于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于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于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于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于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0] - 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1]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知情人档案[11] 登记备案流程 - 知情人告知证券部、证券部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向深交所报备[13][14] 保密与合规 - 控制信息知情范围,确保不发生内幕交易[16]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6] -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告[17]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签保密协议并登记[18] - 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应履职,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18] 违规处理 - 内部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送备案[20] - 非公司内部知情人违规,提请监管部门处罚,重大损失法律诉讼[20] 其他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并适时更新[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