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定期会议每年四次,可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提前五天、临时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3][14] 会议要求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现场或通讯表决[18]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