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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7月)
鸿富瀚鸿富瀚(SZ:301086)2024-07-16 18:05

母子公司关系 -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总部与成员企业关系,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绝对领导权[3]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鸿富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且获母公司批准[9] 制度备案 - 子公司审议通过的议事规则须在通过之日起10日内报送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6] - 子公司二级部门组织架构调整等重大事项须书面向母公司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报备[12] - 子公司应合规经营,制定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报母公司备案[21] - 子公司纳入母公司集中采购范围,执行或拟定采购管理制度并报备案[26] 财务相关 - 子公司应在月度、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表[15] - 子公司薪酬总额参照母公司规定执行[13] - 子公司应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遵守母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15] 人员考核 - 母公司每年组织对派出至子公司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价,每半年对子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12] 其他管理 - 子公司应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并在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备案[19] - 子公司应贯彻“大安全”理念,遵循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21] - 子公司法律事务按母公司制度执行,事发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并提供材料原件[28] - 子公司需遵守母公司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特殊和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书面报告董事长和董秘并抄送信息披露主管部门[22] - 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罚[24] - 子公司应建立采购执行方案,对采购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26] - 子公司要构建监督体系,开展内部采购监督管理工作[2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并修订[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