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会议时间 - 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 2024年4月22日公告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8] - 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10名,代表股份97,187,879股,占比72.8449%[12] - 网络投票4名,代表股份1,322,500股,占比0.9912%[12] - 合计14名,代表股份98,510,379股,占比73.8362%[13] - 中小投资者6名,代表股份791,879股,占比0.5935%[1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5项议案,同意占比100%[19][20][2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5项议案,同意占比99.9622%[22][23][24]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同意占比96.8106%[24] -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同意占比99.9621%[25] 会议相关说明 - 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17][18]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6] - 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获通过[26] - 律师认为会议合法有效[26][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