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兰药用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负 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包括收集提供相关资料、制作相关议 题的研究报告、初审相关议题和起草委员会议案等。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