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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金埔园林金埔园林(SZ:301098)2024-09-26 18:55

股权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不超3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21%[7][36]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8][36] - 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3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3元/股[9][52] - 激励对象总人数37人,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7.34%[9][30]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窦逗获授2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71%,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3%[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宜松获授2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71%,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3%[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晓波获授1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86%,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6%[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标获授15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29%,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9%[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宽亮获授25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14%,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6%[37]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员工30人获授225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4.29%,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42%[37] 限售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5]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40%,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均为30%[48]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净利润目标值为6000万元,触发值为4800万元[63] - 2024 - 2025年度累计净利润目标值为13000万元,触发值为10400万元[63] - 2024 - 2026年度累计净利润目标值为21000万元,触发值为16800万元[63] - 净利润完成值A≥目标值Am,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为100%;触发值An≤A<目标值Am,M为80%;A<触发值An,M为0%[63]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优秀(A)、良好(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合格(C)为80%,不合格(D)为0%[65] 费用摊销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364.99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221.82万元、750.75万元、290.06万元、102.36万元[89] 实施程序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94]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否则需披露原因并终止计划,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97] - 股东大会对激励计划投票表决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4]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实施[114]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11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17][11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17][118]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19] - 激励对象退休未被返聘,当年达条件的可解除限售,其余由公司回购注销[121] - 激励对象退休被返聘,遵守规定则获授股票继续有效[12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权益按原计划办理,董事会可决定免个人绩效考核[123]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23]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规定解限[124]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25]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 = Q0×(1 + n)[69]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 = Q0×P1×(1 + n)÷(P1 + P2×n)[70]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Q = Q0×n[7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 = P0÷(1 + n)[73]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 = P0 - V,且P>1[7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数量调整公式Q = Q0×(1 + n)[131] - 配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Q = Q0×P1×(1 + n)÷(P1 + P2×n)[132] - 缩股时,回购数量调整公式Q = Q0×n[133]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 = P0÷(1 + n)[135] - 配股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 = P0×(P1 + P2×n)÷[P1×(1 + n)][135] - 缩股时,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 = P0÷n[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