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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国信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的核查意见
雅创电子雅创电子(SZ:301099)2024-04-29 18:14

1 综上所述,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 定位,且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 八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雅 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台信"),拟以现金方式向威雅利电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威雅利")除香港台信以外的全体已发行股份 股东发起有条件自愿性全面要约,同时向威雅利购股权持有人发出购股权现金要约并 进行注销,最终获得的股份数量、注销的购股权数量视要约接纳情况确定(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