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下午在句容市华阳北路 4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并接 受公司委托,委派茅丽婧律师、赵可沁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骏 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等发表法律意见。 Jin Mao Law Firm 金 茂 律 師 事 務 所 40th Floor Bund Center, 222 East Yan An Road, Shanghai 200002, P.R.China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40 楼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