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