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审计部应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控制审计质量,参与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执行、检查、修订。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的 业务能力,富有敏锐的洞察思考能力,掌握原则,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 部控制。 第三章 审计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 审计部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