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 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了解,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维波 王兴松 安礼伟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 年半年度公 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