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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
腾亚精工腾亚精工(SZ:301125)2023-09-27 18:54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 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