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腾亚精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腾亚精工腾亚精工(SZ:301125)2023-09-27 18:54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 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 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 的内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