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