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1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且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 见。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赛龙")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