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