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增持前持股情况 - 韩志刚直接持股144,182,564股,占总股本33.53%[15] - 韩润泽直接持股78,444,164股,占总股本18.24%[15] - 韩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2,626,728股,占总股本51.77%[15] 增持计划与实施 - 2024年2月23日起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200万元[16] - 截至6月3日,韩志刚增持1,968,000股,金额20,097,450元,占0.46%[17] 增持后持股情况 - 韩志刚直接持股146,150,564股,占总股本33.99%[18] - 韩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4,594,728股,占总股本52.23%[18] 其他要点 - 韩志刚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19] - 本次增持符合免于要约情形,可办过户[20] - 公司需披露增持实施结果[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