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97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767.4290万股的1.69%[6][32] - 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9人,占2022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883人的5.55%[7][2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89元/股[7][4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7][37] - 激励计划采取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30] - 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31]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9][56]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00%[9][56]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25] - 激励对象包含10名中国台湾籍员工[26] - 激励对象不包括冠龙节能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26] - 总经理谢瑞益获授10.00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的3.53%,占股本总额0.06%[33] - 业务总监游信利和副总经理程慧贤各获授18.000万股,均占拟授出权益数量的6.36%,占股本总额0.11%[33] - 集团总厂长余家荣获授20.00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的7.07%,占股本总额0.12%[33] - 财务负责人毛静燕获授8.118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的2.87%,占股本总额0.05%[33] - 核心业务外籍员工共6人获授46.957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的16.59%,占股本总额0.28%[33] - 其他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38人获授161.901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数量的57.21%,占股本总额0.97%[33] 实施程序 -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21] - 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21] -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21] -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9][79]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决议及意见[78]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9]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79] 费用及摊销 - 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2405.30万元[75] - 假设2023年9月授予,202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450.99万元、1503.31万元、450.99万元[77] 调整与变更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68]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通过后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85] 终止情况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工作,本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82]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通过后终止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86]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则按规定比例解除限售,不合格则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55] - 若公司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央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51] - 若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公司终止其参与激励计划权利,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2] - 若公司当期业绩未达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央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5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有相应调整公式[58][59][60] - 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不做调整[61][67] - 公司将在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0] -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74] - 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9]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9] - 激励计划与最新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89]
冠龙节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