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交易标准 - 交易标的最近一会计年度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1] 分红规则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 - 现金分红需满足净利润等多项条件[2]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支出达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3]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3] -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3] - 股票股利分配比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3] - 现金股利分配比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