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国能日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 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 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会议由主任委员 ...